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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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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取医保、商保通知
2021-03-05 12:29  


3月我院收取医保、商保的时间为3月8日16:00前,请各位同学注意提交出材料时间。各位需要进行报销的同学,将准备齐的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文档一并交至学办418。

注意:

1.所有2020年(1月1日-12月31日)发生的医疗费用,最迟报销时间为2021年3月初,也就是本次医保收取时间,因病休学的同学医保报销材料也必须于本次上交,否则逾期将无法报销。

2.2020级新生的医保有效期是从2021年1月1日开始,在这个日期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。

3.请注意,医保缴费后,吉林市住院必须用医保卡,不用医保卡出院后不能再报销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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