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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7年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2016年项目结项的通知
2017-04-20 09:25   东北电力大学教务处
各院(系):
按照学校教学活动安排,根据《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,现启动2017年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、评审及2016年项目结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计划内容
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、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:
创新训练项目 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,在导师指导下,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、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、研究报告撰写、成果(学术)交流等工作。
创业训练项目 是本科生团队,在导师指导下,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,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、
创业实践项目 是本科生团队,在学校导师开展可行性研究、模拟企业运行、参加企业实践、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。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,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(或创新性实验)的成果,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,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 参与计划的学生以个人或团队(每个团队3-5人)向所在院(系)提出申请,也可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共同拟定;或由指导教师提出,学生选择。院(系)在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下,自行组织学生项目进行评审等工作,按照申报限额排序汇总后报送教务处。
2. 院(系)要根据实际情况及二级目标管理要求,适当安排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比例,并逐步覆盖本单位的各个专业门类,具体申报数量请参见附件1: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数量及重点项目比例。
3. 各学院需严格审查,往年(含2016年)已批准立项的项目(包括吉林省和校内)不得重复立项,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只允许指导一个项目。
4. 该计划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。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,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,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。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,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。
三、申报流程
1 .各学院要向全体教师、学生进行宣传、动员,积极组织项目申报、立项评审等工作。
2 .项目申请人需填写“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”(见附件2,以下简称“申请书”),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报所在学院领导小组。
3 .各学院应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项目的成员、指导教师进行资格审查,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,确定推荐的项目,并按排序填写《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汇总表》,见附件3。
4 .学校将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遴选,依据学院的推荐结果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,按照全校最终的评审结果排序,确定出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,并在此基础上按照排名先后顺序向省教育厅推荐省(国家)级项目。
四、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
各学院要按照本学院推荐的数额,于5月5日前将申请书(附件2)2份、推荐汇总表(附件3)1份报送教务处。
五、2015年项目结项材料报送
请各院(系)将2016年东北电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(附件4,同时还是省级和国家级项目的只需交省级结项报告即可)和2016年吉林省(国家)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报告(附件5)以及院(系)结题情况总结(附件6)各1份于5月5日前报送教务处。(注:吉林省(国家)结项报告只需报一份省级的就可以,无需再报校级结项报告
上报材料请报送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室(主楼237),同时将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通过OA发给曲广强,联系电话:64806049。
附件1: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考数量
附件2: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
附件3: 2017年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汇总表
附件4:2016年东北电力大学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结项报告
附件5: 2016 年吉林省(国家)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
附件6: 院系结题情况总结
附件8: 2016年 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
教务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7/4/20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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